衛生福利部於今(114)年已公布加熱菸(指定菸品)有條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第二批次6品項及1項加熱器已於今日正式上架,衛生局於開賣首日加強專案稽查,稽查地點:統一超商、全家超商、萊爾富超商、來來超商、全聯超市、家樂福超市及美廉社等7家連鎖販菸業者門市,截至當日18時止,共稽查52家販菸店家;包含衛生局並會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針對加熱菸鋪貨之販菸店家實地稽查4家,當日稽查皆未查獲違規情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依據「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於距離臺北市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基地境界線50公尺以下區域內,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加熱式菸品,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衛生局已辦理販菸業者研習會,輔導販菸店家務必落實拒絕販售加熱菸予未滿20歲之青少年,另持續針對自架網站、購物網站及社群網站GOOGLE、FB、IG等加強網路稽查。 衛生局呼籲民眾,即使部分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有條件通過中央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其仍視為一般菸品,須遵照禁菸場所禁止使用及未滿20歲不得使用等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另任何形式的菸品都有健康危害,要拒絕傳統紙菸及新興菸品,才能真正遠離菸害。有關菸害防制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衛生局「菸害防制專區」查詢。